其实通过出国访学的方式达到开拓眼界,提升工作空间以及营造更广阔的子女学习环境,已经被许多人默默的关注……而毋庸置疑目前也已被越来越广泛的人群作为最佳方案。
部分人通过51访学网小编申请到美国的访问学者或博士后职位,并在此期间成功获得美国杰出人才绿卡EB-1A,今天我们结合他们的情况为有意向的申请者们提供一些情况概述以及参考。
EB-1是英文Employment-Based First Preference Immigration首字母的缩写,指职业移民的第一类优先。EB-1A是指在其专业领域内具有特殊才能和具有很高成就的杰出人才,申请不需要劳工证以及雇主支持。除此之外还有EB-1B,针对杰出教授/研究人员移民,申请时需要雇主支持。
二、EB-1A的申请条件
如何确定申请者是否符合杰出人才,美国移民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USCIS)给出标准:
申请人获得过重大国际知名奖项,如诺贝尔奖、奥林匹克奖牌等;
无疑这点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很难达到,故而还有另外相对宽松的衡量标准。如申请者符合以下移民法规定的十条标准中的任意三条,亦可申请杰出人才移民:
(1)在其专业领域内,曾获得国家奖(不一定是美国的)或国际认可奖项(获奖等级低于诺贝尔奖等);
(2)具有专业协会会员资格,且成为会员需要由该领域国家(国际)专家评定;
(3)申请人及其相关工作曾在专业刊物或主要媒体上被刊登或报导,或申请者在所属专业领域内的成就曾在重要媒体上被报导;
(4)在其领域内,曾经以个人或委员会成员身份担任评审,对其专业领域或其它相关领域内的其它人的作品进行评审鉴定;
(5)在其领域内(学术研究或艺术),曾经做出过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6)在所属专业领域内的国内、国际刊物期刊或其它重要媒体上发表过的专业作品,如学术论文,书籍、学术文章等;
(7)在国家级或具有较高声誉或较大影响的艺术展览会上,举办作品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
(8)在工作机构、重要专业组织、团体担任主要领导或其它重要职务;
(9)在相关领域,申请人的薪资、报酬、或待遇远远高于其它同行;
(10)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并通过票房收入、影片、录音带、录影带、DVD等的销售量得到反映。
除了符合以上标准中至少三项外,申请人还要说明其在专业领域的杰出工作对美国有何帮助,以及展示以后在该领域的工作计划,如雇主的推荐信,未来工作具体计划等相关证据;申请材料也需要围绕这几个中心。
三、申请评估标准有哪些?
USCIS在2010年12月给移民官员准备了一份备忘录(Policy Memorandum),作为他们处理申请表I-140的评审指南和标准。以此为参考申请者可以更好地准备自己的研究成果(期刊等级、文章被引次数,被引评价)、审稿情况、推荐信等材料。
建议在了解EB-1A申请条件及大概流程后先找移民律师做一下免费评估,多家对比,判断自身的情况。通常评估的内容包含且不限于:
(1)教育背景:学历,专业等;
(2)文章发表情况:论文等级,数量(包括第一作者及非第一作者);英文文章和中文文章;
(3)文章引用数量,引用情况分析
(4)专利
(5)审稿情况(专业审稿数量,包括期刊论文或专业会议)
(6)项目情况:获得国际、国内资助;项目成果;
(7)获奖情况;
(8)其他荣誉:如是否为专业行业协会会员,等等。
虽然不受到排期和雇主的限制,EB-1A的申请要求依然相对较高,故而申请者越早规划,在之后的申请中也越有利,不仅仅是文章的准备,还有工作中人脉的积累,国内很多学者习惯专注于自己的研究,进而忽视人际交往,在寻求推荐信时才意识到材料含金量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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