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计划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和“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申请人,外语水平证明是申请条件中重要的一项,跟着51访学网小编具体了解一下你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外语合格条件吗?
一、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类别,外语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各语种要求如下:
-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各语种要求如下: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5、参加雅思、托福、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 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95分;
- 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
- 日语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N3);
- 韩语达到TOPIK3级。
6、赴其他语种国家留学者,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对该语种的面试或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二、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类别,外语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三、关于外语合格条件的说明:
1、上述外语合格条件系留学人员申请和派出的统一标准,申请时合格且外语成绩证明在有效期内,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2、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证明材料为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通知单。
3、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的证明材料为学历或学位证书。
4、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留学或工作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以下所列任一:
(1)往年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可认定留学期限、留学单位和学历的相关佐证材料:
① 曾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应提供:国家移民管理局官网打印的本人出入境记录、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 曾在国外工作或研修人员应提供:国家移民管理局官网打印的本人出入境记录、曾留学单位及国内派出单位人事部门分别出具的在外学习或工作的证明。
5、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包括参加相应语种考试并取得等同于CECRL B2级的证书或成绩。
6、赴非英语国家外语合格条件的说明
外方邀请信须明确工作语言。
对外方邀请信中明确表述可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的留学人员,英语达到国家公派合格标准也可以申请并派出,派出前可按自愿原则到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对象国语言初级培训,申报时提交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即可;
对外方邀请信中明确表述使用英语以外语种作为工作语言的留学人员(含邀请信中未明确工作语言者),应达到上述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相应语种合格要求,并提交相应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7、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外语培训者,由申请人自行联系有关培训部参加培训。
8、项目有具体要求的,以各项目选派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