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是为一般高等学校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重要形式,也是进行校际学术交流的一种途径。51访学出国小编特整理了一篇关于公派访问学者申请条件详细指导,供大家访问学者申请参考!
一、公派访问学者的地位
在国内,公派访问学者绝大多数是经过层层选拔的,基本是为人正派、业务拔尖的学者才能入选。所以,我国政府和有关机构给予公派访问学者很高的荣誉、待遇和地位,有些甚至用政府条例规定下来。
二、选派类别及出国期限
1. 高级研究学者:出国期限为3-6个月;
2. 访问学者:出国期限为3-12个月;
3. 博士后:出国期限为3-24个月;
4. 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出国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出国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5. 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出国期限为6-24个月;
6. 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出国期限为12-24个月, 具体以出国目的国及院校的学制为准;
7. 联合培养硕士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出国期限为3-12个月;
8. 本科插班生(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分互认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出国期限为3-12个月。
三、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批准出国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内容、标准等在录取时确定。
四、申请人基本条件 >>>国家公派访问学者不可不知的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 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 身心健康。
5. 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6. 申请时应符合出国学习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
8. 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
五、派出及管理
1. 被录取人员须在出国资格有效期内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出国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学习。
2. 对出国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出国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学习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按相关要求办理派出手续。
3. 出国人员自抵达出国所在国后十日内凭《国家出国基金资助出国学习资格证书》、《国家公派出国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出国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后方可享受国家出国基金资助。
4. 出国人员在国外出国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出国基金资助出国学习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学习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定期向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并同时通过国家公派出国管理信息平台报国家出国基金委和驻外使(领)馆,学成后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