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留学基金委(CSC)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在即。往年在提交材料和网上申报过程中,申报者都会有诸多疑问,其中包含学习计划和研修计划的区别,如何写作?51访学网小编就这些问题加以解答。
板块一:提交材料中的学习计划
留学基金委公派研究生项目提交材料包括以下11种。
其中的第6项标注的是学习计划(外文)
板块二:信息平台申请表中的研修计划
在国家留学基金委(CSC)官网“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申请表格中有研修计划这一栏(见下方的截屏)。
板块三:学习计划和研修计划的区别
这两种计划是否为同一材料呢?正确答案:不是。根据留学基金委的要求解读如下:
一、提交申请材料中的学习计划(外文)
是申请人、国外导师与国内导师共同制定,应为外文。
1.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外文联合培养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联合培养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2.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外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外方导师签字。如申请人拟在国外进行硕博连读,暂时无法确定导师,则只需国内推选单位审核并签字。学习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行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二、信息平台所填写申请表中的研修计划应为中文。
1. 需用中文填写(专用名称除外),字数限制在1000-3000字之间,专有名词可用英文,每个字母占用一个汉字的位置。不得另附页
2.研修计划的撰写可参考以下要求:
a.拟留学专业(研究课题)在国内外研究情况及水平;
b.拟选择的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及选择原因(应简单评述对方国家及留学单位在申请人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优势,申请人及所在单位与对方有无合作基础及业务联系);
c.达到本次出国学习预期目标的可行性,结合本人目前从事的工作及掌握的专业技术知识说明;
d.出国学习目的、预期目标、计划、实施方法及所需时间;
e.学成回国后的工作/学习计划。
板块四:如何写研修计划?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到:学习计划主要是针对国外接收方,用于外方学校或者导师评估是否接收的依据,同意后才可能出具邀请函,也才有资格申报CSC;而网上信息平台申请表中的研修计划是CSC审核的重要参考,一份高质量的研修计划有利于通过专家审核派出。
那么,如何写作完成学习计划和研修计划呢?鉴于学习计划主要是和自己的博导及外导合作,我们就不做详细说明。下面主要讲研修计划,这里援引一位成功申报了CSC联合培养博士的经验供大家参考。
研修计划基本包含了拟开展研究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几个要点。
一、国内外研究情况与水平
在本节中,需要讲清楚国内、国外在相关领域的研究情况,同时突出国内研究的不足与差距。可以引用几篇重要的文献,尤其是拟留学单位或者导师的文献,简单表明拟留学单位的研究基础。但是由于篇幅有限,不要将参考文献列入正文或者文末。
除此之外,CSC选拔学生留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学习先进技术,从而服务于国家的战略需求。在研究背景中,我们就需要将拟开展的研究工作与国家的战略需求相结合。我的经验是可以引用一些正式的文件或者纲要,在文件中找到相关领域,用实实在在的官方文件证明研究工作的重要性。
二、国内外研究情况与水平
本节主要介绍外方单位的水平及优势,以及外导的基本情况。那么如何客观地说明国外单位的水平呢?在本节中,可以引用QS、TIMES等机构推出的学校及学科排名,可以列举外方单位的突出性研究成果,作为工科专业还可以列举出一些知名的合作研究机构或企业。通过客观的排名或者权威合作机构来表明留学单位的优势,往往比自己的描述更具说服力。
本节中还需要对合作导师进行简要的介绍,如果合作导师的学术水平很强,可以列举出其近5年文章数、被引数以及H指数等一些客观指标,如果导师有国际性的荣誉或头衔,如科学院院士、IEEE Fellow、**学者等,也可以简要说明;如果导师注重实践和项目,可以对其主持项目数量、金额及代表性的项目进行列举。
除此之外,CSC也很看重与拟留学单位的前期合作情况,如果有过前期合作(如师兄师姐正在该单位访问或者之前去联培过、导师之间有过合作项目或论文),可以在段末简要说明即可。
三、达到预期目标的可行性
本节主要是介绍个人情况,包括前期论文发表、项目参与、比赛经历等,说明自己符合“一流学生”的选拔目标。上述内容应当尽量与拟留学专业相关,说明个人具备完成拟留学计划的能力。
四、目的、目标与方法
本节需要根据个人研究背景进行撰写,研究目的应当是瞄准科技前沿问题,研究提出一些能解决当前研究中难点的方法,同时实验与理论应当并重;而作为学术研究,目标里还应当表明拟发表的论文数等客观指标。
五、计划
作为最后一节,个人认为回国后的计划应当包含两方面,一是利用国外联培的经验与成功提升本课题组的学术水平,二是提升本课题组的国际影响力,这也是国家资助的重要原因,应当在本节中表明这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