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本年度起,申请人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工作由受理单位负责,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核查:
- 审核申请人是否满足本项目指南规定的申报条件。
- 审核申请材料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各项材料具体要求。
- 根据提交的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期限等,核定留学期限、资助期限。如果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低于留学期限且低于所申报留学身份规定的最长资助期限,资助期限按个人申报期限核定。
- 核准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含拼音)、出生日期等。
2、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
专家评审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
- 申请人的道德品行、学术诚信、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
- 申请人的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
- 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及拟留学专业的应用前景。
- 留学目的国、拟留学单位及国外合作学者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及国际认可度、是否具备接待申请者所需科研条件。
- 申请人所在单位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及推荐意见等。
访问学者录取结果于2024年6月底公布,博士后录取结果于2024年7月底公布。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