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绿卡,以访问学者身份到美国是否需要报税呢?通常来说一个人在美国住到一定的天数之后,就属于美国的纳税居民了,天数是三个数字的总和。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赴美访问学者需要报税吗?哪些情况可免税?
我们拿2018年来举例,2018年在美国住的天数要大于等于31天的时候,才能用这个方法来计算。这三个数字分别是2018年在美国住的天数,2017年在美国住的天数乘以1/3,2016年在美国住的天数乘以1/6,这三个数字加在一起,如果大于等于183天,那您基本上就属于是美国的纳税居民了。还有一些不常见的特殊情况,我们只是说在一般情况下大于等于183天,那就属于是纳税居民了。
如果您在2018年2017年和2016年每年都在美国居住了120天,那这三个数字分别是多少呢?120天,40天和20天,加在一起是180天,还不到183天,所以您是非纳税居民。非纳税居民只需要申报在美国的收入,如果您已经是纳税居民,就需要申报全球的收入。申报不等于是要交税,只是申报而已,计算完了如果需要补交税的时候我们再交。
对访问学者和留学生有豁免的年份,也就是说访问学者和留学生可能在美国住了好几年,也不算作是纳税居民。对访问学者有两年的豁免,在美国居住的前两年不用做计算,是否到了183天,到了第三年才开始算。
比如一位访问学者,2014年2017年和2018年都住在美国,那么2014年和2017年属于豁免的年份,只是看2018年在美国住了多少天。再有就是豁免的年份是按年算的,不是按几个月算的,比如您2017年12月份才到美国,那12月份的一个月也算做是一年用掉了一年的豁免。
留学生的豁免年限有五年,有的学生在美国连着读本科硕士一下子就超过五年了。从第六年才开始算,在美国居住天数有没有到183天,前五年的不算,都按照非纳税居民来申报收入,不需要申报美国以外的收入。
有的人会说,如果作为学生,以学生的身份已经用了五年的豁免之后,他回到自己的国家,工作了三年之后,再以访问学者的身份到美国,那还可以用访问学者的两年豁免。这个时候要看它在过去六年有没有把两年的豁免用完,不管是以学生身份还是以访问学者身份,只要用到的都算。
举个例子,在过去六年里用到的豁免已经超过两年了,所以现在已访问学者的身份再到美国就没有豁免了,如果住到183天,就要按照纳税居民的身份来报税。但是比较好的是还有一个在两年豁免已经用完的情况下,如果它还满足一些条件的话,是有可能可以继续再用豁免的。
豁免的条件大概意思是说,如果您以访问学者在美国住的这几年收入来自于美国之外,是美国以外的机构给您发的薪水,而且你以前用过的豁免没有超过三年,那还可以继续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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