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过赴美国探亲签证经历后,再申请探亲签证,还是需要提供邀请函的。
要求注明申请人信息,如姓名、护照号码等,写明受邀的目的和简要计划行程,费用由谁支付,并由邀请人签名,邀请函需有邀请人的姓名、地址、电话、email等联系方式。
邀请函提供扫描件即可,可以电脑打印后本人手写签名。
二、有过赴美国探亲签证再签证,如果在以前的签证在到期后12个月之内进行续签,可以免面谈。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护照: 护照有效期需超出在美预定停留期至少6个月;
2、DS-160申请表确认页[转至DS-160详细信息页面的链接]。
3、一张照片: 2寸正方形(51mm x 51mm)彩色正面证件照,正面照,最近6个月内拍摄,白色背景。
4、已缴签证费收据号码(或其它可以证明签证费已缴纳的文件)
5、邀请信、美国邀请方的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