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热诚欢迎外国公民赴美参加交流访问项目。申请人必须首先被美国的正规项目主办方录取,然后才能申请交流访问学者签证。一旦录取,美国教育机构或项目主办方就会为申请人提供申请签证所需的批准文件。
交流访问学者项目所对应的J类签证旨在促进教育、艺术、科学领域人员知识和技能的交流。参加者包括大、中、小学的在校学生;参加公司、机构和办事处在职培训的人员;小学、中学和专业技术学校的教师;赴高等教育机构任教或从事研究工作的教授;专门从事研究工作的学者;赴医疗或相关机构进行专业培训的人员;以及赴美进行下列活动的国际访问学者:旅行、观测、咨询、研究、培训、分享或示范专业知识/技能、参加有组织的民间交流项目。
本文将会为大家介绍一些交流访问学者签证的常见问题。
家属能否随行?
可以。如果J-1签证主申请人的配偶或21岁以下未婚子女希望在其留美期间前去陪伴或团聚,可以申请J-2签证。如果配偶或子女没有与签证主申请人一起在美国居住生活的计划,只是希望利用假期探访,也可以申请针对游客的(B-2)签证。
交流访问学者的配偶和/或子女不得以J-2签证身份在美国工作,除非其向美国公民及移民事务处(USCIS)提交I-765表申请工作许可证(Application for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并获得批准,J-2签证持有人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工作。
申请J签证所需材料?
要申请J类签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DS-160)。
前往美国旅行的有效护照,有效期需超出在美预定停留期至少六个月。如果护照中包含的人数多于一人,则每个签证申请人都需要提交单独的申请。
一(张在最近六个月内拍摄的2英寸x2英寸(5.1厘米x5.1厘米)照片。
除非申请人参加的J类签证项目是由美国政府资助(项目代码以“G”开头),否则必须缴纳160美元的非移民签证申请费(可使用本地货币支付,费用一旦支付不予退款)。如果签证获发,可能还需缴纳一笔签
国政府资助(项目代码以“G”开头),您必须支付Form I-901 SEVIS费用。
*这里列举的清单是根据美领馆官方材料提供,具体申请人所需材料可能会有差异。
面试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交流访问学者签证在签证面谈时需要携带一些支持性文件。签证官将综合职业、社会、文化和其他因素,根据每位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分析和判断。签证官需要权衡申请人的赴美意图、家庭背景、在原居住国的长期规划等各方面信息。每一个签证申请都将视为独立个案处理,并依据法律给予充分的考虑。
注意:请勿使用虚假材料。欺骗或歪曲事实可能导致永久拒签。为保护个人隐私,申请人应将材料密封带入使/领事馆。使/领事馆秉承信息保密原则,不会向任何人公开申请人的材料内容。
申请人在面谈时可以携带下列材料:
表明在经济、社会、家庭等各方面具有牢固约束力的文件:证明您在完成美国的学业后会如期回国。
您认为可以作为申请支持材料的资金证明和任何其他文件:证明您有充足的资金支付第一学年的所有开销,并且能够为在美停留期间的所有剩余开销找到足够的资金来源。
领事馆不接受银行对账单的影印本,除非您能同时出示银行对账单原件或银行存折原件。
如果您有资助人,请携带您与资助人的关系证明(例如您的出生证明),资助人最近的纳税申报表原件、银行存折和/或定期存款证明。
能够证明学术准备情况的学术性文件: 带有评分/评级的学校成绩单(最好使用原件)、公共考试证书(A-levels等)、标准化考试分数(SAT、TOEFL等)以及毕业文凭。
赴美研究/学习计划及相关的详细信息,其中包括美国学校的导师和/或系主任的姓名及电子邮箱地址。
一份详细介绍以往学术和专业经验的简历,其中包括投过稿的出版物完整清单。
美国教育机构所授课程的官方成绩单。
导师的个人简介、简历或打印网页(针对所在美国教育机构已为其指定导师的研究生)。
申请人家属面试时,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申请人与其配偶和/或子女的关系证明(例如结婚证和出生证明)
配偶和每名子女都必须分别提交DS-2019表。此表用于申请配偶/子女进入美国所需的签证,无论其是陪同交流访问学者申请签证入境,还是稍后单独申请签证赴美团聚。
由美国政府赞助的交流访问学者(J类签证)申请人和他们的家属无须缴纳签证申请费。特别申请程序适用于这些参加联邦出资的教育和文化项目的申请人(表明此类项目的序号以G-1, G-2, G-3或 G-7开头,打印在证明申请人符合交流访问学者身份的DS-2019表格上)。
*这里列举的清单是根据美领馆官方材料提供,具体申请人所需材料可能会有差异。
何时能入境?
无论何时签发签证,交流访问学者只能在DS-2019表上注明的项目起始日期前30天内入境。
什么是两年美国境外居住要求?
“两年美国境外居住要求”是美国移民法中的常用条款,规定交流访问学者完成在美国的项目之后,必须返回原居住国并实际住满两年,才有资格申请H-1、L-1、K-1等特定类型签证以及移民签证。请注意,在签发J-1签证时,DS-2019表上标注的是否适用“两年美国境外居住要求”等内容仅为初步判定结果。只有在您将来申请H-1、L-1、K-1等特定类型签证以及移民签证时,美国使领馆/移民局才能作出最终结论。
受到“两年美国境外居住要求”约束的J-1签证持有人,在未回国居住满两年或未获得豁免的情况下,不得继续留在美国并申请调整/变更为其他受限的非移民签证状态,如从J-1签证改为H-1签证,或申请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绿卡)。是否受“两年美国境外居住要求”约束由一系列因素决定,包括您的资金来源以及原居住国的“急需技术清单”。是否受限与您在美国停留的时间长短并无关联。
能否豁免两年美国境外居住要求?
有可能。只有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才能授予“两年美国境外居住要求”的豁免权。无论申请人的护照上有何注解,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都是决定申请人是否受限的最终裁决机构。如果您受到“两年美国境外居住要求”约束,或许能够获得豁免。此外,受“两年美国境外居住要求”限制的人员仍有资格申请旅游签证。关于J-1豁免的要求请参照:Waiver of the Exchange Visitor Two-Year Home-Country Physical Presence Requirement
J类签证种类繁多,交流访问学者签证仅仅是其中之一,如果您对自己的签证或者在美身份有什么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美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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